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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干妈’商标案看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策略

从‘老干妈’商标案看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策略

近期趋势:跨类保护纠纷数量上升

在商标争议案件中,涉及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案例数量近年呈现增长态势。企业不再仅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维权,而是更多地将“跨类混淆”或“减弱显著性”作为主张依据。老干妈商标案是这类趋势的代表:其核心争议点并非调味品类别内的近似,而是他人将“老干妈”用于其他商品类别(如餐饮服务、食品包装机械等)是否构成侵权。

近期趋势

  • 跨类保护的高频应用场景:从食品、日化到电子设备,几乎所有类的驰名商标都可能面临跨类搭便车风险。
  • 司法实践倾向:法院在认定“可能减弱驰名商标显著性”或“不当利用其声誉”时,更倾向于支持跨类禁止。

行业背景:驰名商标认定标准与跨类保护逻辑

根据现行商标法,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并非自动覆盖全部45个类别,而是需要满足“可能受到损害”这一条件。保护强度取决于商标的显著性与声誉范围。以老干妈为例,其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极高知名度,属于“强驰名”状态,因此即便他人将“老干妈”注册在非调味品类别(如第43类餐饮),也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该服务来自同一企业或有关联。

行业背景

  • 跨类保护的前提条件:该驰名商标已在中国注册;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且容易导致混淆或可能损害商标权人利益。
  • 实际保护范围需个案判断:行业跨度越大,维权难度相对增加,但若商标声誉足够辐射至其他领域,法院仍可能支持。

用户关注点:企业如何界定自己的保护边界

许多品牌方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倾向于防御性注册(全类或跨类覆盖),但成本较高且可能面临“三年不使用”撤销风险。跨类保护策略的核心在于:是否能在不注册所有类别的情况下,成功主张禁止他人在其他类别使用。

用户关注的常见问题包括:

  • 什么程度的知名度才能获得跨类保护?——通常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且通过持续使用、宣传、获奖等证据支撑。
  • 他人“注册但未使用”情况如何处理?——可依据商标法第13条或第45条提出无效宣告,但需在5年内提出(恶意注册不受限)。
  • 跨类保护能否阻止“描述性使用”或“非商标性使用”?——不能,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仅针对“商标性使用”且可能引起混淆的情形。

可能影响:对企业商标布局和维权策略的启示

老干妈案等判例释放出明确信号:企业不应仅依赖防御性注册,更应注重持续收集商标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据以及针对恶意注册的监测。跨类保护策略可能带来的实际影响包括:

  • 降低全类注册压力:在符合驰名标准的前提下,企业可通过个案维权弥补类别覆盖缺口。
  • 增加维权举证要求:权利人需证明“跨类使用可能损害其利益”,例如削弱商标与商品的对应关系、贬损声誉或不当攫取商誉。
  • 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有意模仿驰名商标的经营者需评估跨类风险,即使类别不近似仍可能败诉并承担赔偿责任。

后续观察:法律适用细化与行政保护联动

跨类保护的边界仍需通过更多案例厘清,特别是“弱驰名”商标(仅在特定区域或行业知名)能否获得同等保护。后续可能的观察方向:

  1. 司法解释或指导意见是否进一步明确“可能损害”的判断标准。
  2. 商标审查部门是否在实质审查阶段主动引证跨类驰名商标驳回近似申请。
  3. 互联网环境下,跨类使用(如域名、App名称、社交媒体账号)是否被纳入新的保护场景。

企业应当建立商标监测系统,重点监控与自身核心类别相关的防御类别以及声誉可能辐射的相邻行业。同时,积累连续的销售、宣传、荣誉证据链,作为应对跨类异议或诉讼的支撑材料。